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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地下实验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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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s市之后,直升飞机直接降落在沈家别墅的草坪前,郑叔恭敬的在一旁等着,沈冥一下来,手上便捧着一件披风盖在他的身上。
        沈冥拦住郑叔把衣服盖在他身上的动作,我的肩上一重,抬头看他,“夜里风大。”
        我们两人相视一笑,周围的一切都成了风景。
        沈华悄悄的往后退了一步,手握成拳,放在唇边轻轻的咳了下。
        郑叔的眼里确实复杂许多,沈冥出去一趟,又带了一身的伤回来,他从年轻时便陪在沈少爷身边,现如今已经四十七载了。
        在过去的四十六年中,何次见到少爷受如此重的伤。
        自从认识了卢青青小姐,大小伤不断便不提了,还动辄就魂飞魄散。
        他的小心脏可承受不了这些……
        碧玺手上捏着一瓶82年的拉菲,当做啤酒一般的猛灌,脚步漂浮,眼神迷离。
        视线在沈冥的脸上停留了两秒,随后快速的把手中的酒瓶扔在一旁,工薪阶级无法触碰到的酒一大瓶都喂了花园里的青草。
        她黑色巨大的裙摆迎风摆开,瞬息便来到沈冥面前,“你不告而别,知道我有多想你?多担心你吗?”
        “啊,你受伤了吗?”她快速的拉住沈冥的手,上下看了起来,昂贵的绸缎上是大片黑色的血迹。
        沈冥甩开她的手,眼神幽深,迫人,仿佛也浸了一层霜雪,转头问郑叔,“孤不是命令它们来把她带走了吗?为何她还在此处!”
        郑叔心疼的看了碧玺一眼,说情道,“回少爷,碧玺小姐说,要听你亲口说,才愿意离开……”
        碧玺心中一寒,她始终认为她在沈冥心中是特别的存在,现在对她的所有冷淡,全是因为他被卢青青迷惑……
        沈冥冷冷的撇了她一眼,转头摸着我的头发,“孤有些事要处理,你先去卧室等孤。”
        我乖巧的点头,跟着郑叔上楼,走出很长一段距离,依然觉得后背有一道锐利的眼神在盯着我看,即使身上穿着厚实的披风,也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我快走了两步,拐弯上楼,那道视线才戛然而止。
        郑叔本是恭敬的站在一旁,在我要踏入房间时,他出声,“青青小姐,我可以与你谈谈吗?”
        我脚步一顿,偏过头看他,“愿闻其详。”
        “老奴恳请青青小姐主动离开我们主子……”郑叔直勾勾的看着我的眼睛。
        而我也毫不避让,回视他,“恕难从命……”
        爱情不被人看好,心情不失落肯定是假的。
        朱叔早就料到了我的反应,微微扯了下嘴角,“青青小姐,少爷与碧玺小姐很是般配。”
        我歪头看着他,整个人靠在冰凉的墙壁上,“的确是。”
        郑叔以为有戏,往前走了一步,眼里闪着光,“所以青青小姐愿意离开少爷是吗?”
        “我说她们般配却不代表我要放弃。门当户对,郎才女貌。那却不是爱情的模样,我与沈冥两情相悦,你们觉得我在物质上配不上他。但在爱情面前,人人平等。我不会因为你的不喜欢而放弃了我爱的人,未来的日子,我会让你知道,沈冥选我,是正确的。”
        说了一大长串话,有些口渴,我对郑叔歉意的笑笑,“郑叔,真是抱歉,让你失望了,忙了好多天,我先去休息了。”
        我没有等郑叔有反应,便闪身进房间。
        郑叔的神色在灯光下晦暗不明。
        ……
        一幢青砖白瓦的看房子里,距离连家别墅并不远。深夜,走廊一片寂静,只有偶尔传来的狗吠声,也是轻微的。即使是夏天,整幢房子依然透出一股阴森恐怖的感觉。
        从地下实验室缓缓的流淌出
        《there  was  a  hole》的乐声,随着卡带的播放,越发的空灵和诡异。
        穿着白大褂的男子偶尔会跟着应和两句,嗓音温润而平和,与音乐声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竟然意外的契合。
        地下实验室幽暗,闭塞,弥漫着一股酸臭发霉和灰土的味道,楼道狭窄,连楼梯都是残破崎岖的,走起路来像是苟延残喘的老人,已经在翻白眼了,却迟迟不嗝屁。
        男子从楼梯上下来,脚步轻盈,像猫一样闪身到了实验台旁。
        老旧的铁桌子,目测有五米长,上面摆满了乱七八糟的瓶瓶罐罐与医学用品,他认真的鼓捣起手中的黄褐色液体,嘴里念念有词,他习惯性的用右手中指去推鼻梁上的眼睛,却发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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