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四合院之平凡人生 > 第六十一章、一地鸡毛

第六十一章、一地鸡毛

第(2/2)页

  ……
  未经他人苦,莫却他人善!
  这些帮贾张氏说话的,后世有个名词很好的解释这种现象——圣母婊。
  这个秦淮茹自然不会知道,这会儿见众人都要她大度,她自己是有苦说不出,
  只能装作没听见,讷讷的坐在长凳上独自抹眼泪,闭口不语。
  这会儿一大爷见秦淮茹沉默,便只能再次开口道,
  “淮茹,你也瞧见大伙说的了,就让你婆婆留下来吧!今儿个所有人都在场,我们三位大爷也给你撑腰,若是你婆婆以后还是这般好吃懒做,你一大爷第一个就不答应,你看成吗?”
  贾张氏闻言,又是借坡下驴,拉着棒梗走到秦淮茹跟前,露出一副哀求的模样道,
  “淮茹,妈真的知道错了,以后家里洗衣服煮饭都让我来,你就安心上班就成!”
  接着上前拉过秦淮茹的手柔声道,
  “淮茹,咱不闹了,咱们回家好吗?”
  以前贾张氏没少说这话,这次闹得这么大,不论贾张氏如何讨好,秦淮茹这会儿已是下定决心不会再心软了,
  只见秦淮茹甩开了贾张氏的手,眼角瞥了一眼傻柱,这是她最后的退路了,随后看着贾张氏冷冷的道,
  “妈,这屋子是你的,你说我赶你走,是不让你活,那我走可以吗?”
  秦淮茹这话一出,贾张氏认为秦淮茹这是要丢下她这个婆婆,不管不顾了,就如同被捅了的蚂蚁窝,脸上立刻变了颜色怒道,
  “秦淮茹,你想干什么?你要是想改嫁,门都没有!你可别忘了,你现在的工作可是我家东旭用命给你换来的!”
  秦淮茹没理会贾张氏的歇斯底里,微红的眼眶里,如水的目光看着棒梗柔声道,
  “棒梗,你跟着妈一起生活好吗?”
  贾张氏这会儿那还不知道秦淮茹的心思,她这是要连着棒梗也从她身边带走,当下便将棒梗护在身前,恶狠狠的道,
  “秦淮茹,你好狠的心!连我贾家的命根子都想抢走!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而边上的棒梗可不会记得他能吃得白白胖胖都是秦淮茹辛苦付出的结果,
  他只记得贾张氏每次有好吃的都留给他,也记得秦淮茹今天还打了他一巴掌,仇视的看着秦淮茹道,
  “你不是我妈,我才不会跟你走!”
  听着棒梗的话,秦淮茹不可避免的露出一丝哀伤,而一旁的贾张氏则是看向秦淮茹,得意的宣誓着棒梗的主权道,
  “秦淮茹,听见没,你想带棒梗走,我告诉——没门!”
  一大爷看着秦淮茹跟贾张氏闹成这副模样,忍不住叹息道,
  “淮茹,你这是何必呢?”
  “一大爷,你不用劝我了!”
  跟着秦淮茹看向上首的三位大爷道,
  “一大爷、二大爷、三大爷,院里的大伙,今天请你们做个见证,今天我跟贾张氏彻底划开界限,她不再是我婆婆,我也不是贾家的媳妇儿。至于孩子,小当和槐花跟我,棒梗不愿跟我,我也不强留。”
  贾张氏听见后,虽然不舍得秦淮茹这个愿意做牛做马的儿媳妇,但秦淮茹没有执意要带棒梗走,贾张氏也是觉得可以接受,
  但想着没了秦淮茹,以后她奶孙两人怎么办?
  贾张氏眼珠子一转,却是想到了一个法子,当下便道,
  “秦淮茹,你的工作是我家东旭给的,你要走可以,每个月得给我二十块钱,以后等棒梗长大了,工作也得还给我贾家!”
  三大爷听见贾张氏的话后,下意识的嘀咕道,
  “我记得秦淮茹每个月的工资是十七块五,怎么给的了二十,难道是转正了?”
  而秦淮茹则是看了一眼棒梗,终究再次做出妥协,借着三大爷的话头道,
  “三大爷,你也知道我每个月就领着十多块钱的工资,贾张氏让我拿出二十块钱来,这怎么可能?我只能每个月给她十块钱,至于我现在的工作,只要棒梗有能力接班,我就还给她。”
  贾张氏闻言,却不肯罢休,嚷嚷道,
  “不行,必须得二十!”
  一大爷这回儿罕见的果断了起来,看向贾张氏训斥道,
  “老嫂子,秦淮茹领着十几块的工资,能给你十块你也该知足了,难道她不用过日子了?”
  贾张氏闻言,也不再出声,知道这应该是她能争取到的最大利益了。
  这会儿见没人再出声反对,一大爷也是拿起自己的搪瓷杯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看向阎埠贵跟刘海中道,
  “老阎、老刘,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嘛?”
  见二人都摇头,一大爷打开杯盖,喝了一口茶后对着众人道,
  “贾家的事,就这么着吧,大伙明天都还要上班,都散了吧!”
  一大爷说完,头也不回的便往后院去,
  苏诚也将手里的瓜子嗑完了,拍了拍手,起身准备走人,
  却见傻柱瞅了一眼秦淮茹,脸上写满了纠结。
  都不是笨蛋,想来秦淮茹想要做什么,傻柱也能猜个一二!
  苏诚看了一眼傻柱,想着答应了雨水的事,又看了看表,
  已经快十点了,还是改天在找个机会跟傻柱说道说道吧,
  至于结果会怎样,还是那句话,看傻柱自己怎么选吧。

最新小说: 超级老公祁天一 人在斗罗,我自带神位 淦!我才是主角 若想拨刀神:心中无女人 沈南辞程潇岐 重生回1975年陈丽姝顾兴东 这个仙子有点茶 捡个小娇妻,你却告诉我是女帝?叶尘千羽静 天机七号 外卖员出现在案发现场很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