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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番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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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风自认为是个洒脱的人,不讲究那些繁文缛节。他连跟李亮的师生情分都不想讲,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交心就好。但是他骨子里,有着他文人世家的风骨和坚守。

        小李亮就在程家扎根下来。上初中前的那个暑假,和上初中后所有的周末都是在程家度过的。

        程老师教小李亮,并没有照着课本教,而是不定时的抽风行为,看到什么讲什么。早上起来看到屋角一朵早开的牵牛花就能对着赋半天诗,还要求小李亮跟着和。小李亮和不上来他也不恼,能一下子背出七八首前人的诗来给李亮做例子。

        晚上下课了,程师母准备好晚饭叫他们爷俩吃,却又会因为一朵晚霞突然兴奋的抓起小李亮就出门,骑着自行车就追着那朵晚霞跑。追到无人的荒地里,追不上了,就把自行车把旁边地上一撂,和小李亮躺在地上,从唐宗宋祖一直讲到解放全中国。

        快下雨了,看见一窝蚂蚁搬家,就会兴奋的从蚂蚁的群居讲到风雨是如何形成的,两个人在瓢泼大雨中打着大油纸伞看那群蚂蚁是如何家毁蚁亡,随叶飘流。

        不管他教什么,小李亮都会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迅速的记下来。程风看小李亮记得快,就教的越来越快。他什么都教,肚子里的知识一股脑的往外飞。从四书五经到诗词歌赋,从物理化学到天文地理。他只要教,小李亮就学。

        小李亮就这么被填鸭似的长大了。

        后来,他不要脸的跟小李亮说他这是魏晋风流,李亮长大后深觉这就是不定时抽疯。

        要是没有师母,这傻先生能把自己饿死。小小的李亮想。

        是的,程风在结婚后,完全回到了他大少爷时的状态。

        衣服长年要穿干净的白衬衫,还要熨得挺括。的确良是不穿的,嫌不透气。秋冬天的外套不能天天洗,但是他不能穿和前一天同一件。冬天确实很冷,棉袄不能不穿,但是太臃肿了,穿脱也不方便,要想办法。毛裤就是不露在外面,但是也要和毛衣一个色。毛衣鸡心领最好,好把他的白衬衣领露出来。外套上为了安全可以适当的有补丁,但是要是同色的,补的要让人看不太出来。

        吃上面他没有那么挑,但是仅相对于穿上面。食材可以有限,但是要做的精细。能吃米饭绝不吃面。能炒绝不吃炖菜。炒青菜也要炒的青翠可滴,不能炒得蔫巴巴黄乎乎。喜欢吃各种河鲜,尤其爱吃各种鱼。但是要是师母不在家,他能三天都记不得吃饭这回事。

        穿上程师母还能尽量满足他,但是吃,对于一个从未走出过z县的姑娘来说,怎么做也做不出来程老师要求的味道。程老师自己又只会说,不会做。

        听先生絮叨了太多次烦了的小李亮,在初二下半学期,终于放下了笔,掂起了锅铲。

        仔细研究了先生背下的一大堆食谱才开始下厨的李亮,第一次下厨居然就大获成功。西湖醋鱼,只放黄酒和冰糖的红烧肉,放了藕丁的珍珠丸子真真的符合了程老师的胃口。

        程师母也松了一口大气。

        程老师常常对李亮提起原来家中的藏书。这是他今生最大的憾事。

        就这样,在程先生的无为教育下(划掉,填鸭教育),在程师母的不懈投喂下,在厨房的锅碗瓢盆奏鸣曲中,小李亮长成了少年,长成了青年。

        长成了程风的样子,虽然五官不太像,气质却相同。

        但是李亮自己知道,他永远成不了先生那样的人。

        他跟先生从小的环境就不一样,不可能像先生那样安贫乐道,教书育人。童年的经历让他极度的渴望权力和金钱。遇到事了,他会不择手段。除了大哥大姐,李建军,二叔一家,先生一家,还有兰兰,其他人对他来说,都是可以舍弃的。李亮知道,自己是个感情淡漠的人。

        程风当然知道自己的徒弟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他只是笑。

        谁没年轻过呢?谁年轻的时候不是怼天怼地怼空气呢?

        只要在底线就行。这个,他还是相信自己的学生的。

        可能跟着程老师时间长了,李亮偶尔会有那么一点不着调,或者说,恶作剧。

        比如说,初中时,就利用自己当班长的机会,设计隔壁罗寡妇的小儿子喝了一顿尿。

        那次程老师真是发了一顿大火,把李亮关在书房里就是一顿狠揍,谁来敲门都不开。

        过后,程老师问李亮知道错了没。

        李亮说知道了。他做的太过直白,完全是一拍脑子就去做了,完全把先生讲的各种战略兵书都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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