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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真是诗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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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转瞬即逝,这一天一大早,李明就开始“梆梆梆”地敲起了李出云的大门,打开门,只看见睡眼惺忪的李泠风站在门口。

“咦,这不是李正吗,你咋在这呢,上次灌顶不是说你回去了吗?”见到李泠风,李明实在是吃了一惊,他对李泠风很有印象,从他和李出云的交手,包括后来的试天殿中的故事,让李明对眼前这位少年很有些惋惜之意,正好李出云还未醒,二人便在大堂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说是聊天,其实还是李明作为长辈对晚辈的鼓励,虽然不知道李出云为什么会选择留下一个资质平平的外支子弟,但是李明也不想在这深究,等到李出云爬起来,二人已然是默默无言,只剩沉默......

“哈切~~~哎,叔,这么早就过来了,真是有失远迎,失敬失敬......”李出云见到李明,连忙说道,不过嘴上说的是无比的恭敬,手上可是一刻不停,自己一双眼珠,早就盯着李明手中的衣服了,如何还能让这等宝贝继续留在其手里?“来吧我的小宝贝,来叔叔怀里......”李出云一脸奸笑地从李明手上抽出那件衣服。那衣服看似其貌不扬,但只要定睛一看,尽是暗藏玄机:这件褂子通体青白,从远处一看,不过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布袍,可是其中银线密布,在袍子之上形成一圈圈的花纹,极为漂亮,李出云如何不省得:此银线定是由沧澜秘银由修者用真气捻就,沧澜秘银最善于吸收元素之力,用来作为防具最适合不过,在价值上,还要略高出金明礼身上的天惊金一筹。在看袍领,更是一整条的天蚕丝缝制上去,不仅穿着起来极为舒适,颈后传来的一丝丝凉意也更能够是自己保持头脑清醒。

还不止这些,袍子正中心,正是天惊金,天惊金延展性极强,但是本身又坚固无比,虽说对于元素、法力的吸收性不如沧澜秘银,作为护心所用却是恰如其分。

这一件看似极为朴实无华地袍子,居然没有一处物件是多余的!

李明开口道:“这件袍子,是当年我为你那个不争气的堂兄做的,可抵挡白银境下攻击,不过你要注意,只是帮你抵消,而不是完全免疫,至于基础功能,自然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对于一些寻常毒物,也有防护作用,你今日去,却未必用的上,不如......”作势便要收回,这一动作,既是开玩笑,也是出于本心,毕竟这袍子是自己花了大功夫给自己儿子做的,如今却成了他人衣裳,心里总有些舍不得。

“哎呀,叔太客气了,合适,真合身!哪里用不到,那金家对我可是恨之入骨,别说白银境了,估计黄金境的杀手都有准备,不如四叔再给小侄准备点......哎,哎!别走啊叔!哎!什么人啊这,抠抠搜搜,真不够大气!”见李出云还准备顺杆往上爬,李明哪里招架得住,连忙掉头就走,正欲御风而起,却听见屋内一声鄙视,险些从云中跌落下来,更是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哪里还愿意再听下去,催动全力,风驰电掣而去。

大长老李德此时正在去供奉殿领取俸禄的时候,正在白云之上,悠悠闲闲,欣赏李家大好美景之时,突然迎面一道劲风呼啸而过,直抽的李德老脸发疼,在回过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刚从李出云处出来的李明,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怒喝道:“李明!你个小王八蛋,给老子滚过来!”

......

......

李出云穿上袍子,自然是极为满意,围着镜子左看右看,镜中之人原本就是丰神俊逸,仪表堂堂,再穿上这件袍子,更显得卓尔不群,李出云原本向来爱穿紫袍,因为紫袍不但是子弟的身份地位象征,同时紫袍也更能衬托出李出云的雍容华贵,如今换上青白色的衣服,贵公子的气度弱了几分,倒是更有些文人诗客的味道在里面了。

突然,李出云像是想到了什么,将李泠风唤了进来,从袖中掏出一本功法和一个小玉瓶,放到李泠风手中:“这功法是《逍遥游》,是当年仿效鲲鹏乘风雷之力而作,专走势大力沉,浩然莫当之路,这瓶中有三颗青云丹,你今天晚上等我走了服一颗,日后青铜登白银服一颗,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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