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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跃来到白妙身边,大掌抚过白妙的脸颊,盖灭轻烟。
随即轻巧地叼起她,放在自己的王座之上,又叼去了兔毛长袍,拿爪子捋平盖好。
自己反去了火堆旁栖身,不时叼柴添薪。
夜色忽深,鸦雀寂静,月色如水,打湿山林。
火渐渐灭了。
下半夜。
白妙在潮湿的水雾中醒来,睁眼一看,自己竟然睡在水帘之内的老虎王座上,而本应在此的的宗昱却卧在火堆旁。
那庞大骇人的身形,此刻却蜷成一团,像个孱弱的猫科幼崽。白妙见状,心中不禁泛起一层怜爱的波漪。
她忽然想起白日里紫色花海中所见——那个长眉凤眼俊美无俦的男人。
那一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金色额饰,有点刺眼。
也有点令人怀念。
不行,她要去给他喂血。
如果再付出一点血,漂亮男人就能变回来,白妙愿意高举双手献上全部鲜血。
——只要不一次喝完。
这大约就是一个颜控的底线。
想到这里,她蹑手蹑脚地爬起身,在岩缝一角,取出骨刀,悄悄来到宗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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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清浅平稳的呼吸声,感受着若有似无的血脉精气的涌动,宗昱不得不承认,那细瘦颈间跃动的温热血管对他具有十足的诱惑力,但是他绝不能下口。
他如何能将锐利的獠牙对准自己的心防呢?
那无异于自戕。
他又如何能将自己的神力建立在弱者的献祭和牺牲之上,那是对于力量的绝对侮辱。
记得身受重伤的他,刚在草丛中捡到她时,她还是一只孱弱幼小的兔子,刚刚受到野狼的攻击,颈间鲜血流溢。
似乎活不了多久了。
他却捕捉到了那一闪即逝的灵力。
他立刻知道了,这只兔子能助自己恢复元神,安稳渡劫。
所以他上去赶走了野狼,将它叼回自己的洞中,他想:只用这兔子的血,不吃它,也算对得起它了。
他便替她舔舐伤口,一方面是替她疗伤,另一方面,从中获取一点点灵力作为补偿。
谁知道,后来的某一天,这兔子忽然开口说话了,而那时,他尚不能言语,便只好听这兔子日夜聒噪,幸亏,这兔子的声音并不难听,这才免去他咬死她的冲动。
后来再过了几天,聒噪的兔子突然变成了一个聒噪的女人,嗯,依然聒噪——但是异常美丽,这就显得没那么噪了。
他开始喜欢听她讲话,那些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甚至是愚蠢的答非所问,都令他产生了一种亿万年间从未有过的陌生情感。
仿佛有一只小爪在挠他的心肠,又像是胡须倒长,刺得他唇边丝丝缕缕地痒。
这下,他有点不好意思再舔她的血了,因为那脖颈是那么纤瘦娇嫩,仿佛轻轻一触,就会断掉。
更重要的是,他每次那样的时候,身上都会有某个地方发生奇怪的变化。
他不喜欢那种不受控制的感觉。
再后来,他发现这只兔子精不但会做好吃的食物,甚至还会裁剪衣服,制作工具,仿佛熟稔一切草木虫鱼,以及天地运行之理。
从前,他是天地间强者的存在,整个兽族的倚赖,可是,在这个弱小的女人面前,他却好似变成了索取和依赖的一方,奇怪,明明他那么大,而她,是那么小。
有她的存在,渡劫的日子好似也没想象中那么难熬。
其实,用她的血,他便可以更快地恢复元神,化为同她一样的人形,可是,一想到她会受伤,他就止不住地心痛。
仿佛他那在胸膛间跃动了亿万年的心脏,忽然化成了一捧散沙,淅淅沥沥地往下掉撒。
尤其是在某些特殊时刻,比如,今天看到不知谁送来的蘑菇和衣服,他的心狠狠抽痛了一把,就好像他还未拥有她,却已经在失去她了。
为此,他甚至不惜说谎,成为一个卑鄙的抢功之人。
从前,他听三界之中,谈什么风花雪月爱恨情仇,总是嗤之以鼻,月老发给他的红线蠢蠢欲动了上亿年,他从来弃如敝屣,现在却巴不得立即系在那人的脚脖子上,甚至还担心系得紧了,她会不适。
又怕系得松了,会丢失。
连那抹红线的红,他都怕她不喜,她好像更爱白色,就像爱她那件白色兔毛长袍,或者,是粉色?要是不喜粉色,怎么会将如此丑陋的粉东西层层叠叠地挂满整个山洞?
不过,管它什么颜色,只要白妙喜欢,打死月老,都要叫他改出来。
于是在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宗昱终于确定了,这就是爱。
想到这里,再难入寐,宗昱打算睁开眼睛,看一看那个霸占了自己的王座,还叫自己魂牵梦萦的女人。
刚一睁开眼睛,赫然一把尖刀朝自己刺来。
“什么情况,我爱的女人要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