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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古所未有,今亦难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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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所未有,今亦难逢

        二零一零年初夏,因写《家国沧桑一百年》笔者去福州,专程去尚干镇凤岗村,满怀敬意地去瞻仰林森故居。

        估计现在有很多人不知道林森是何许人也,这是中国近代史的悲哀。

        林森,福建省福州人,生于一八六八年一月十八日,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逝世于重庆,终年七十五岁。

        林森逝世后,国民政府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国葬,墓地在重庆市歌乐山南麓“林园”。

        当时,中共中央专门发来唁电,称:“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新华日报》为此还发表社论《为元首逝世致哀》。

        至此,我们应该知道此人一定不同凡响。元首二字,表明他是国家主要领导人。

        但近六十多年来,林森这个曾经是国家元首的名字,在社会上几近绝迹,极少有人知道其人其事。直到一九七九年,中共中央《1979年中共中央批复(统请字7第33号)文件》,内有:“林森是著名的老一辈民主革命家”的评价,由此,人们才可以谈论、研究林森。

        林森幼居福州,入英华学堂,因反清被学堂开除,后参加反割让台湾斗争,并加入兴中会,中国同盟会成立时率会加盟。辛亥革命中,领导九江起义,促海军反正。派兵援鄂、皖,稳定革命大局,被举为民国开国参议院议长。参与二次革命,加入中华革命党,主持美洲党务,创办飞行学校,南下护法,在南方军政府担任外交部长,福建省长,建设部长,当选一大中央执行委员。

        一九二五年七月国民政府成立,任常务委员、海外部部长,一九二七年起任特别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常委、立法院长、出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并兼主中央监察委员会。

        一九三七年沪沟桥事变,林森立即号召“全民奋起,全力抵抗”。十月,国民政府西迁重庆,不久,北平、南京相继成立伪政权,林森发表严正声明,发布明令通缉头目。一九三八年三月赴武汉主持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抗战救国纲领》。七月在国民参政会手书“抗战必胜”,激励全国军民。十二月汪精卫叛逃投敌,林森以中央监察常委身份,力主开除汪精卫党籍,并明令通缉。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林森以名义,向德、意、日三国宣战。

        此后,先生致力于废除美、英等不平等条约而奔走。

        一九四三年五月,林森由驻地前往国民政府,出席加拿大新任驻华公使欧德伦递交国书的仪式。司机半路为避让前面一辆卡车,车撞在路旁大树上。坐在后排的林森从座位上震下,当时并无大碍。车行到国民政府门前,林森下车突然昏厥。中央医院医生赶到,诊断为脑溢血。延至八月一日,走完人生旅途。

        富有传奇性的,是林森连续三届担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三届连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靠的一不是枪杆子,二不是金钱,三不是权术,靠的是他的处事公正和人格魅力。

        先从一件小事说起:一九一二年三月十日,袁世凯于北京就职中华民国大总统。前一日,开国临时参议院议长林森先生,看到了袁世凯的就职宣言稿。其中,有迁就外国人伤及国体的语言,于是便写下意见,并连夜入见袁世凯,向其当面提出。袁世凯从善如流,依言为之删改各语。第二天,袁世凯在就职大典上身着戎装,佩剑登场。林森先生当众上前阻止,说现在这里是代表人民的最高机关,不得携带武器,请袁世凯解除佩剑,以崇法治。袁世凯当即为之变色,只得羞愧顺从。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林森先生不畏权势,捍卫国家法治尊严之气节与凛然之风骨,让人肃然起敬。

        林森虽然是国民政府主席,是国家元首,是辛亥革命的先驱,是反袁护法的功臣,是中华民国的缔造者之一,但先生为官处世,却“不争权揽利,不作威作福,不结党营私”,这是他自律的“三不”原则。

        这个“三不”原则,绝不是纸上谈兵。林森先生一生生活简朴,素食布衣,烟酒不沾,不近女色。先生投身革命,奔走天涯,青年丧偶,无家室子女,终身未娶。坦然独居,没任何资产。

        他的官邸十分简陋,如同普通民居,甚至没有卫生设备。因为房屋少,警卫只能借住邻居屋里。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行政院长张群曾回忆描述说,林森“南京成贤街故居,十分狭窄。移驻洛阳期间,居处尤为简陋。迨抵重庆以后,初住李子灞,后住歌乐山林园,均只普通房屋。”蒋介石见林森居住的房屋太寒酸,作为国民政府主席,已经有碍观瞻,便把自己的住房让给林森居住。

        从中,我们可以想象林森先生为官清正廉洁、不慕名利、拒绝奢华、严格自律的民主作风。

        林森这位国家元首出行,一贯轻车简从,不讲派头,一袭布衫,策杖步行。除司机外,不带侍从警卫。经常随意一人下车,与路人闲谈聊天。或在田间地头,与农民拉话。这决然不是休闲,而是为了了解民情民意。

        一次,林森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因没带随员、警卫,会场岗卫兵不认识这位元首,竟将其汽车拦截,不许他进去。

        胡适曾有过一段对林森的评价和感慨,他说“林子超先生把国府主席做到了‘虚位’,以至于虚到有的人居然已经‘目中无主席’了。”

        此说并非空穴来风,也不是讽刺或逢迎。

        在南京时,林森的住宅实在太破旧,要进行翻修。他一时疏忽,在施工前没领取房屋建筑施工执照。按照中华民国政府规定,凡是修建房屋,必须到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执照方能施工。因此,南京公务局办事人员对他发出通知,上面直接写“林森”收,告知他不许施工。

        当时,接收信函的国民政府文官处官员,认为公务员文函对林森先生直呼其名,是对主席不敬。当即查询事实经过,将情况通报公务局上级领导。公务局主管也觉得下级对最高长官在信件上直呼其名不当,自己应对此事负责,便去林森家向主席道歉。

        林森亲自迎接这位主管,不仅茶水招待,还主动把自己改造房屋建筑的情形,作了说明。为没有及时办理执照,有违规章制度,表示歉意,声明自己即日就去补办手续。

        对于公务员在信封上直呼自己名字一事,林森道:“余本为南京市民之一,应与一般市民受同等看待。”考虑到“林森”是国府主席身份,他建议这位主管领导,以后在通知上,不妨改写成自己的字“林子超”。这样,别人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本来这位主管领导是来向林森主席道歉的,结果是国府主席向自己解释并道歉,且语气和蔼婉转,态度慈祥亲切,绝没有官场上上级对下级的那种居高临下的霸气,这位主管领导自然很感动。

        林森先生的民主、平民作风,由此可见。

        林森与蒋介石在性格上一柔一刚,因此能够互相配合,长期共事而安然无恙。林森在公开场合总能以大局为重,从而保证了他们之间的长期合作,使最高领导层稳定。

        但林森对蒋介石并非一味顺从。

        西安事变,蒋介石险象环生,转危为安回到南京时,他在国民政府欢迎的官员人群中,未见林森。蒋介石仔细一看,原来林森远远站在路旁边台阶上。蒋介石只好主动上前问好,说“主席你受惊了”。蒋介石离开后,林森对身边秘书调侃,说“明明是他受惊了,却说我受惊了”,表明他对蒋先生故作姿态的不满。

        有两件林森先生经办的事情,不能不提。

        一是林森先生在广州就任军政府议长时,经年为建造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纪念坊,奔走呼号,向国内外各方募捐资金。工程中设计、施工、选材等,事必躬亲。经数年营造,纪念坊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善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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