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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大门外等了一宿的司机刘叔,看到沈钊二人从大门出来赶忙下车打开车门。
“老板放不下心,本想亲自来接少爷您,可是临时有事。”
“我爹在忙什么知道吗?”身边有太多的风言风语传进沈钊耳朵里,求证无门。生意上面的事情父亲从来不让过问。
沈钊记忆在脑海里拼凑起来。
沈钊只记得小时候家里做木材生意,正是如日中天时却遭了灾,家里的货仓大火,父亲濒临破产,母亲也整日卧床不起不久便撒手人寰。那时的家中总有陌生人三五成群的把家里能用的物件儿往外搬,父亲整日的抽着闷烟。再后来相依为命的父子二人便住到了乡下。
也不知什么缘故,父亲开始成宿成宿的不回家,家中只留下木材行的老伙计刘叔一人照料他。自他有记忆以来,刘叔都一直跟着父亲,偶尔问起原因刘叔总是说:“老爷救过我的命,只要我刘某有口气就跟着老爷。”自知问不出第二句话的他从此也不再过问。
逐渐的家里的经济重新有了起色,父子二人又搬到了城里。父亲仍旧是早出晚归,家里也时常有陌生人三五成群的往里搬着各色物件,不同的是每次沈钊见到父亲时父亲总是醉醺醺的搂着女的,有时是洋人也有时是和自己一样黑眼珠子黄皮肤。
打那时起,家里来客络绎不绝,就连佣人也多了起来。也是打那时起,沈有财给他找了全上海最好的中学,又送他留洋。家中这些年的变化的缘由他一无所知,甚至作为独子,父亲没有向他透露过一丝半点生意上的事,更别提让他接手了。沈有财只是告诉他做自己喜欢的事,一切费用他来担。
刘叔面露难色:“少爷,老板不愿意您多问,你只要记着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随即发动车子准备离开。
车子还未驶出十米,一个清瘦女子垂着头走入了沈钊的视线。后座里的他一眼便认出那人正是叶芊芊,随即大叫:
“停车!快停车!”
不等车子停稳留下句“不必等我”就匆忙跳下车向叶芊芊跑去。
黄莺不可思议的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感慨:“这点可真不像他爹。”
“老爷和少爷一样重情。”刘叔的接腔让黄莺有些尴尬。不就是个司机有什么神气,喃喃自语的她环起手臂自讨没趣的撇了撇嘴便不再说话了。刘叔也继续驾车向着沈府开去。
叶芊芊一夜未眠,刚走出警察局大门她就感到有些头晕。连晋死了,死在自己家里。起初她不知道房子里躺着的人是谁,受到惊吓的她急忙下楼找来巡捕。再到后来,她无法接受躺着的人就是连晋这个现实,悲痛的她不论数次反复去太平间掀开那床白布确认,布下躺着的都是连晋。
连晋的表情平静,就像是睡着一样,她最后一次望向他,也许是伤心过度,她竟觉得连晋嘴角带着一丝释然的笑意。警察说有物品交给她,是一枚戒指,在连晋的手里攥着。
一个月前,他们两个人路过先施百货公司,叶芊芊被一枚戒指吸引。她一脸向往的问连晋:“你会送这枚戒指给我吗?”
连晋扫了一眼便说:“脑子坏掉了?戒指能乱送的吗?”话里话外都是一贯的高傲不屑。
叶芊芊虽知道连晋的个性,但她的心里总还抱有一线希望,可连晋简洁草率的回答除灭了她心中的光亮,眼神立刻黯淡下来:
“所以,你就没想过和我结婚,对吗?”
“你一个歌女,我一个混混,咱俩谈结婚?别幼稚了好吗,哈哈!”连晋刺耳的笑声刺破了叶芊芊的幻想。
此时此刻,这枚戒指就安安静静的躺在她手里。
认识连晋是在大年三十的夜,飘着雪的天空里映着五光十色的烟花。闪着霓虹的百乐门招牌灭了,叶芊芊下班回家。辛苦了一晚的她忽觉肚饿,看到楼下馄饨摊就要了一碗。
摊主把热腾腾的馄饨端了上来,哈着气不停搓着的双手:
“小姐运气好,咱们家最后一碗,卖完我就收摊回家过年了。”
雪白剔透的馄饨,浇上浓郁的鸡汤,上面点缀着细碎的榨菜末,切成丝般的金黄蛋皮,零星飘洒着碧绿的香菜叶,香气四溢。这样的冬夜,让人食欲大开。
刚拿起汤匙,一个戴着黑色毛毡礼帽身着深色袍子的陌生男子在她对面坐下。只见男子冻得通红的手摘下帽子弹了弹,露出一幅年轻面庞,他的双鬓点缀着晶莹剔透的汗珠,一对修长的眉毛下闪着一丝顽皮的眼神。
“小姐,我的钱包掉了,家离得远大半夜的也寻不得车夫,走了很久都走饿,你请我吃碗馄饨吧!”
这就是连晋。无论何时何地,什么处境,他看起来总带着一幅玩世不恭的表情,可说起话来却是永远都是命令的口吻。
年三十夜里丢了钱包也是够倒霉的,心想着便把最后的一碗馄饨分了一半给他。自幼没了父母的的叶芊芊,第一次不再是一个人过年。
回忆萦绕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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